朋友圈“晒”患者隐私照,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哆来咪“法”,晒都来明法。朋友
最近,圈患一张未打码的私照手术照,把患者隐私保护这个话题再次推上热搜。踩法起因是律红山西某医院一名实习护士在朋友圈发了产科手术现场的照片,配文是晒“产科实习副本通关”,其中一张照片未对女患者隐私部位做任何打码处理,朋友还在评论区称患者“是圈患个乙肝”。11日凌晨,私照院方通报确认涉事者为该院实习护理学生,踩法并表态将依据调查结果,律红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晒

这种将患者隐私当作“素材”随意发布的朋友行为,切切实实踩到了法律的圈患红线。

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1033条特别列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此外,第1034条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了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地位,在列举的个人信息类型中包括了“健康信息”。另外,第1226条还对医疗场景作出专门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或者未经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未打码的手术照,还是病情的公开,都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直接侵害。
近年来,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此前,知名教育博主张雪峰、香港演员周海媚等都曾遭遇过病情泄露。今年2月,陕西某医院直播妇科手术导致患者隐私暴露。
侵犯患者隐私需要付出什么代价?首先,患者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其次,在行政处罚方面,医师法第56条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101条针对医疗机构作出规制,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事件涉事者是实习护理学生。根据《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15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虽然身份是“实习”,但身上的义务却很“实在”。朋友圈里那句“通关”,通不过的恰恰是职业操守这一关。
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患者隐私光靠个人自觉还不够,更要靠制度建立刚性约束。实习前的伦理培训别流于形式,手术室的手机管理别只停在制度文字上。每一个环节都需进一步筑牢防线,才能真正形成保护患者隐私的长效机制。

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李乾
统筹:祁雷 杜玮淦
相关文章
8月18日,厦门发布促进对台交流合作十二条措施,贯穿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青年工作、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各方面。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十二条措施整体体现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文化经贸交流。依托各类文化、2026-08-23
8月8日晚,鲲鹏杯·2026年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广东省赛半决赛在云浮市云安区文体公园火热打响,中山沙溪队与东莞虎门队分别战胜对手,会师决赛。今晚七点半,冠军争夺战的哨声即将划破夜空,为这座山2026-08-23
北回归线穿境而过,赋予饶平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作为中国岭头单丛茶之乡、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潮州饶平同时坐拥万亩优质茶田与全域多元文旅资源,茶香与风景共生,铺陈出一幅“茶旅融合”的岭南画卷。从北到南,2026-08-23
千村千史,青春执笔!广东高校万人队伍听村民讲村史,为乡村著新史
暑假来临,湛江雷州、惠州龙门、梅州大埔等县区大小村落迎来一批批风华正茂的在校大学生,他们走村串巷寻访记录,成为这个夏天南粤乡村一道亮丽的青春风景。他们就是广东高校一年一度组织选派的暑期实践队。高校学生2026-08-23
一文一艺联袂生辉,“青葵”“青穗”扬帆启航!新快报青年文艺英才计划正式启动
8月12日,“追光聚海 新快报青年文艺英才计划”启动仪式在广州羊城创意产业园举行。项目由广东省作家协会等单位指导支持,以新快报全媒体矩阵为阵地,为海内外青年量身打造“青葵”文学、“青穗”艺术两大IP,2026-08-23
我国主导的生命科学领域国际学术期刊《Vita》纸质刊首期发布
今天,我国主导的生命科学领域《Vita》系列期刊纸质刊首期发布。“Vita”一词源自拉丁语,中文为“生命”之意。《Vita》系列期刊由主刊《Vita》和系列子刊组成,依托“生命科学开放联盟”相关高校和2026-08-23

最新评论